本网站信息、资料及相关内容由上海围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公司”)提供,本公司保留该网站包含的信息和资料及其显示的条款、条件和说明变更的权利。您在使用本网站前,请您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如果您不同意本法律声明及/或随时对其的修改,请勿继续使用本网站。如果您继续使用本网站,即意味着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法律声明条款约束。本公司有权向违反本法律声明的用户追究法律责任。
1. 对于本网站的内容,本公司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的关于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稳定性、可用性、不侵犯他人权利等方面的保证。本公司不对因依赖本网站资料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对任何因本网站提供的资料不充分、不完整或未能提供特定资料产生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2. 任何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直接的或暗示的指示均只作为参考,您须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
3.请自行妥善保管您的账号及密码,如您未保管好您的账号及密码而对您、本公司或第三方造成损害或损失,您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互联网传输可能会受到干扰,中断、延迟或数据错误,本公司对于非本公司能控制的通讯设施故障可能引致的数据及交易之准确性或及时性不负任何责任。
5.除特别指明外,本网站的设计思路、整体结构、网页设计、文字、图片、图表、软件、视音频文件、广告和其它信息等所有内容其著作权均属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或相关权利人事先的书面许可,您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复制、再造、传播、出版、转帖、改编或陈列本网站的内容。同时,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对于本网站上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在非本公司所属的服务器上做镜像。对于任何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遵守本法律声明,未经本公司同意,擅自使用本网站内容的行为,本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 本法律声明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法律声明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法律声明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我承诺是为自己购买私募产品。
我承诺符合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我承诺符合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围炉投资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提示,并注册成为围炉投资特定的合规投资者,方可获得围炉投资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服务。
我承诺是为自己购买私募产品。
我承诺符合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我承诺符合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围炉投资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提示,并注册成为围炉投资特定的合规投资者,方可获得围炉投资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服务。
我承诺是为自己购买私募产品。
我承诺符合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我承诺符合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围炉投资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提示,并注册成为围炉投资特定的合规投资者,方可获得围炉投资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服务。
我承诺是为自己购买私募产品。
我承诺符合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我承诺符合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围炉投资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提示,并注册成为围炉投资特定的合规投资者,方可获得围炉投资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服务。
我承诺是为自己购买私募产品。
我承诺符合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我承诺符合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上海围炉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提示,并注册成为上海围炉特定的合规投资者,方可获得上海围炉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服务。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上海围炉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提示,并注册成为上海围炉特定的合规投资者,方可获得上海围炉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服务。
为切实保障您的投资权益,应中基协《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要求,投资者了解私募基金信息前应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并参与风险问卷评测,敬请协助我们完成信息补充和评测认证,一次通过后3年内无须再次评测,谢谢您的支持。
上海围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一次评测完成后3年内无须再次评测。若个人/机构发生重大改变,可在用户中心主动申请再评测)
私募基金投资需要承担各类风险,本金可能遭受损失。同时,投资时还应考虑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您应在基金认购过程中注意核对自己的风险识别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以下问题可协助评估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请在选项前打○)
(一次评测完成后3年内无须再次评测。若个人/机构发生重大改变,可在用户中心主动申请再评测)
免责声明:测试结果来自投资者所提供的资料,不可视为对任何投资产品及服务的销售或购买邀请,亦不应当为投资建议,只供投资者作投资决定时参考。本公司对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负任何责任。
投资者评级:
R1级(低风险等级)
R2级(中低风险等级)
R3级(中风险等级)
R4级(中高风险等级)
R5级(高风险)
评测日期:
有效截止: